我们是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二里半卓沁庄园小区的业主及各楼的楼长,由于我们的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混乱,社区违法作为、违法不作为、出具多份“阴阳证明”,以及部分业主的行为甚至已经危害到了我们的人身权利,因此现将卓沁庄园小区的现状、榆阳区长城路街道办事处北岳庙社区的违法行为,以及胡建龙、梁郡等人的违法情况进行说明,望媒体依法监督,并请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我们小区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确定物业服务公司、对违法相关机构及人员进行行政监督以及处罚。
2019年9月,卓沁庄园小区上一届业主委员会解散后,原业主委员会主任胡建龙聘请王建武管理服务小区,从2019年11月起管理小区物业服务至今。王建武接手管理小区物业前,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0.9元每平米,2021年1月2日以后,王建武和他成立的公司(榆林优雅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了我们小区业主的利益考虑,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降低为0.8月每平米,电梯费每平方米收费0.25元/月,每增加一层多收费0.05元,生活垃圾费每户每月6元,电费原先为0.65元/度,王建武取消了公摊的电费,电费为0.45元/度。虽然降低了收费标准,但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没有降低,疫情期间就是靠着各楼长以及王建武才能有秩序管理小区内各项事务,虽然其管理小区也有瑕疵,但在整体上还是使我们小区向好的方向发展。
由于小区内部分业主不认可王建武管理小区,想要自己管理小区,拒不交纳物业费,同时梁郡、胡建龙等人还威胁我们其他业主,谁也不能向王建武交纳物业费,我们大部分人虽然不认可但也敢怒不敢言。王建武起诉了部分拒不交纳物业费的业主,长城路街道办事处北岳庙社区主任冯晓东多次出具“阴阳证明”,一边出具情况说明,认可王建武及优雅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服务卓沁庄园小区,一边和梁郡、胡建龙等人相勾结,出具说明,证明之前开过的认可王建武管理卓沁庄园小区的证明无效,只要与北岳庙社区的领导“关系好”或者通过其他非法手段,就可以随意在任何文件中加盖代表社区全体业主利益的公章,将社区全体居民的利益视作儿戏。现胡建龙、梁郡等人想要成立“自管小组”,管理小区的物业服务,北岳庙社区因胡建龙、梁郡等人“关系好”,在未经过调查、未经法定程序、未讯问过其他业主的意见的情况下,私自决定卓沁庄园小区内部楼长的人选以及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如果其他业主拒绝胡建龙、梁郡等人成为小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则会遭到梁郡等人的打击报复,包括拦截车辆、威逼利诱、甚至在业主不在家时强迫家中小孩签字等,北岳庙社区和胡建龙、梁军等人的种种行为导致卓沁庄园小区现在一片混乱。
现将导致上述情况出现的原因作出具体说明:
(1)北岳庙社区主任冯晓东多次出具“阴阳证明”,违法作为。
交纳小区物业费事关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王建武在起诉部分业主交纳物业费时,北岳庙社区主任冯晓东多次出具情况说明,用来证明完全不同的事实。2023年6月21日,榆阳区长城路街道办事处北岳庙社区出具证明:2019年9月卓沁庄园小区上一届业主委员会主任胡建龙聘请王建武为物业经理,管理服务小区。上一届业主委员会解散后王建武代管物业至今,服务物业起始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2020年7月王建武注册成立榆林优雅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并为卓沁庄园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然而在2023年8月22日再次出具情况说明,意在说明关于榆阳区长城路街道办事处北岳庙社区2023年6月21日出具的的说明不作为法院起诉、开庭审理使用。前后矛盾,一边出具情况说明,认可王建武及优雅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服务卓沁庄园小区,一边和梁郡、胡建龙等人相勾结,出具证明之前开过的认可王建武管理卓沁庄园小区的证明无效。社区公章本该代表社区全体居民的共同利益,然而在北岳庙社区的领导眼中无关轻重,只要收取一些贿赂或是其他非法原因,均可以抛开事实,违法盖章,视社区全体居民的利益为儿戏。社区的此种违法行为,是导致卓沁庄园小区业主矛盾不断升级,小区管理严重混乱的主要原因。
(2)北岳庙社区仅做表面工作,不履行社区职责,违法不作为。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北岳庙社区(前任高菊书记、)现任高华)书记在社区日常工作中,多次搞形式主义,社区相关管理人员负责拍照记录。对于卓沁庄园小区的管理工作没有起到任何积极的推动作用,面对任何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导致小区部分业主蛮横无理,甚至其他业主的人身权利都得不到保障。尤其是高菊书记,在小区做工程、打广告这种有利的事,反倒很积极!
(3)北岳庙社区以权谋私,未经过选举、审核、未经法定程序否定前楼主,选举新楼主,侵害了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
根据《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可以采取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方式,也可以以书面征求意见等其他方式进行。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2023年3月27日,北岳庙社区居民委员会加盖榆阳区长城路街道办事处北岳庙社区的公章,发出卓沁庄园小区推选楼长的通知,通知内容大概是在全小区业主范围内推选楼长,期限为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3月31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在小区大部分业主还不知情的情况下,北岳庙社区居民委员会于2023年4月3日直接发出北岳庙社区卓沁庄园小区楼长名单公示,公示期限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5日(3个工作日)。
根据《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应当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而北岳庙社区的行为,实质剥夺了小区其他业主所享有的权利,公示期间过短,导致大部分业主无法对小区的管理发表自己的意见与看法,而在疫情期间选举的原楼长,在特殊环境下可以挺身而出,为防疫工作作出很多贡献,帮助管理每栋楼的防疫事项,现就因社区与这些人勾结,甚至原楼长都没有说话的权利即被卸任。
(4)北岳庙社区未调查、未审核、未经法定程序即直接确定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人员。
根据《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业主大会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等代表组成。但是,2023年9月13日,卓沁庄园小区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发出卓沁庄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公告,由胡建龙、张凯、马占旗、王福兵、吴琼、李艳娥、梁郡担任卓沁庄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小区大多数业主根本不知道筹备组成员的名单,甚至不知道筹备组是何时成立的,就直接推选出了业主委员会的候选人。此行为严重违反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意见》第三十一条规定,属于违法、无效。
这次违法公告的“选出”的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存在以下问题:
1.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胡建龙为前业主委员会主任,在任职业主委员会主任期间组织小区业主在小区修建站牌,向全体小区业主共收费一万多元,但胡建龙通过“关系”,没有支付任何价款,将收到的小区业主的集资款据为己有,以权谋私。2019年11月之后,其退出业主委员会,委托王建武管理小区物业服务,在未提供任何物业管理服务的同时还违法霸占物业办公室,物业的办公室成为胡建龙等人的私人场所。
2.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梁郡等人在通过关系成为卓沁庄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后,在小区内横行霸道,为了让小区其他业主为其投票,帮助小区内其他业主交纳物业费,贿赂人心;在其他业主不同意其成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时,拦截车辆,大肆辱骂业主,在其他业主不在家时,利用家中小孩为其签字。在现如今的法治社会下,其随意威胁、漫骂,导致业主无可奈何。其次,法律规定业主委员会的委员前提条件即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李艳娥、梁郡根本不在卓沁庄园小区内居住,却成为了我们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直荒唐之极!
如果让上述人等人成为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且成立业主委员会,将会导致小区内部严重混乱,只要业主敢抗议或者提出不同的声音,即会遭到谩骂、打击报复,业主的人身权利得不到保障,卓沁庄园小区不会有任何发展。
基于以上原因,我们请求政府依法组织我们小区成立合法的业主委员会,以保障我们小区全体居民的利益,并且确定小区物业服务人员。同时,我们请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榆阳区长城路街道办事处北岳庙社区和胡建龙、梁郡等人进行行政监督并且针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还我们一个公道,让迟来的正义能够真正、充分地维护我们合法权益!
以上所言事实,均有相关证据证明,如有不实之处,我们业主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此致!
卓沁庄园小区全体业主代表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