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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七旬老人控告一团伙诈骗巨资警方不予理睬?

 时间:2024-07-21 19:05来源:未知

爱企查显示,江苏正易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易传媒)是一家成立于2013年10月23日的企业,注册地址是盐城市区希望大道58号绿地商务城12幢227室(18),法定代表人是邵风钢。不知什么原因,爱企查提示该企业风险很多,其中:自身风险433个,关联风险93个,提示信息153个。日前,有一位叫做潘其华的73岁老人向媒体反映,这个正易传媒的老总邵风钢涉嫌与另外三个人合伙诈骗其272万元,他以诈骗报案后,盐城市文峰派出所居然不予立案,他怀疑幕后或有巨大黑幕。

潘其华在他的控告信中说:多年以来,倪晟凯、倪同霞、邵凤燕、邵凤钢四人合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相互勾结形成家族式诈骗团伙,采取虚构所谓的“经济实力、资金雄厚、高额返利、准赢不赔”的假象,隐瞒早已亏损、入不抵出的事实,以“借”为名骗取多名老年人巨资,已经诈骗资金上亿元。其中骗取潘其华272万元巨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控告人潘其华与犯罪嫌疑人倪同霞是雇佣关系,倪同霞在潘其华家批发海鲜门市当服务员,对潘家的经济情况比较了解,倪晟凯与邵凤燕系夫妻关系,倪同霞与倪晟凯系姐弟关系,邵凤钢系邵凤燕胞弟关系。

潘其华在盐城使用女儿潘道萍的营业执照经营海鲜批发门市。自2017年以来,其通过倪晟凯的姐姐倪同霞主动介绍与倪晟凯相识。此后,倪同霞便向潘其华吹嘘倪晟凯有很多公司名气很大,并且实力雄厚,而且还要继续扩大筹资办理上市公司,并且编造了很多虚假繁荣的假事实为他们合伙诈骗巨资埋下了伏笔。

相识不久,倪晟凯就以“要成立50余家正易房地产公司”为由向潘其华借钱,潘其华年老辨别能力下降,便轻信了倪同霞、倪晟凯的花言巧语,先后“借走”本金272万元,但之后便久借不还。潘其华发现被骗后立即找倪晟凯、邵凤燕要钱,可倪晟凯和邵凤燕说实在是没钱,有房证可以抵押给潘其华。要钱无果的潘其华勉强同意倪晟凯和邵凤燕在2022年初抵押四本房产证。这时的潘其华对倪晟凯和邵凤燕早已不信任,便并去房地局查询,这一查令他大吃一惊。原来这四本房产证已被法院查封,更令他感到震惊的是,经查询得知,正易传媒居然是一家空壳公司,没有任何经济实力和担保能力。同时,他还发现,这四个人用四本已被查封的房证和已经倒闭的空壳公司的公章作为担保,以借为名四处骗钱的被害人绝非他自己一个人,在抖音、快手等媒体平台上曝光这四个人的文字、视频、图片太多了,多名被害人已经对这四人及正易传媒进行了广泛的揭露和举报。他认为,仅凭以上事实和数字,足以认定四人多年对不特定或者特定人进行诈骗,骗取的巨额资金已经被非法占有。

潘其华说:发现被骗后,他曾于2024年6月7日向盐城市文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一王姓副所长接警并对潘其华进行了询问,此后,便再也没有任何信息。他多次让委托人与王副所长联系询问案件审查进展,而派出所一律不接听电话。再后,他又委托人多次拨打派出所办公电话询问,得到的答复就让等,直至今日仍无音信,也没立案。

潘其华说,这四人就是骗钱的,四人结成团伙,分工明确对他及多人以借款的名义行骗的事实清楚,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构成诈骗罪,他请求盐城市公安局文峰派出所对此案立案侦查,追缴赃款返还控告人,对倪晟凯、邵凤燕、倪同霞、邵凤钢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了核实警方是否立案,2024年6月20日,记者以潘其华亲属的名义致电盐城市文峰派出所,问询潘其华报案的结果,该所一名女警察听说是查询潘其华报案有没有什么结果后,告诉记者目前还没有结果,让等着,具体与接案的民警联系。

一位在法律界颇具影响力的律师,在接受记者咨询时说,以借款的方式取得出借方的钱款拒不偿还的,应当认定为诈骗犯罪。此案中的受害人是年逾古稀的老人,如果他反映的问题属实的话,该案中这四个人抓住老人年事已高、容易上当受骗的弱点,用空壳公司做担保,并且以他人名义在借条上签字,用早已被法院查封的房产证抵押,都是典型的诈骗行为。按照我国刑事讼诉法和公安机关办案程序规定,警方不予立案必须给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立案的要给立案通知书,并应给出具体理由。潘其华如果认为警方办案有问题,可以到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

对于此事,媒体将继续关注。(记者杨华 光瑞)

原文来自今日头条: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394045362157224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