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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德惠:国家专项资金屡遭冻结导致项目进展艰难造成严重后果

 时间:2025-05-27 18:36来源:未知

本站讯 在吉林省德惠市,德惠市隽氏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隽氏公司)承担的国家2016年农村规模化沼气工程,中央预算投资生物质天然气试点项目因国家专项资金多次被冻结,陷入了停滞的困境,背后的司法争议和项目波折引人关注。

日前,隽氏公司老总隽洪兴找到媒体,反映在吉林省高级法院和长春市中级法院已经纠正过错误后,通化市中级法院再次违规冻结国家专项资金,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后果。

据上游新闻报道,2016年,隽氏公司成功争取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农业部关于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这本是企业发展与农村能源建设的双赢契机,项目落地后,不仅能提升企业的产业规模,还能为农村地区带来清洁的生物质天然气能源,改善生态环境。

开始,该工程按计划推进,进展十分顺利,到2018年初,经国家审计署审计,已完成95%以上。就在项目接近尾声、胜利在望之时,意外却突然降临。2018年7月,某法院一纸裁定,冻结了在德惠市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局能源站账户上的350万元国家专项资金,长达一年半之久,后经吉林省高级法院积极协调,长春市中级法院在2020年下达了撤销某法院错误判决的终审裁定书,并建议企业申请国家赔偿,之后该项目取得国家环保部门颁发的“有机化学生产和有机肥料生产”的排污许可证。

然而,事情并未就此平息。在高院和长春中院介入调查并纠正了错误冻结行为后,2021年3月,通化市中级法院因为一桩贷款纠纷,拖走并以低价拍卖了隽氏公司用国家专项资金通过招投标采购来的专用车辆和专用设备,并且再次冻结了在德惠市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站账户上的563万元中央预算投资专项资金。据隽氏公司提交的执行异议申请书显示,通化市中级法院下达的(2020)吉05执162号执行裁定书 、(2023)吉05执恢38号执行裁定书、(2023)吉05执恢3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均不符合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

隽洪兴告诉媒体,这次违规执行行为带来了一系列严重后果。国家投资的2016年农村规模化沼气工程“生物质天然气试点项目”全面停产,大批农民工失去工作。企业此前利用国家1000万元专项资金收购的10万吨玉米秸秆及30万立方米有机肥原料因项目停滞无法处理,只能被填埋,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6万平方米黑土地因项目中断,5年无法正常耕种,农业生产遭受重创。更严重的是,项目中的20000立方米沼气厌氧发酵罐严重结壳,随着气温升高,随时可能爆炸,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可以处置的财产应仅限于被执行人的企业及个人财产,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不得被随意冻结。此前,在类似案件中,如通化市环卫处因银行账户存款被冻结提出执行异议,法院最终裁定撤销冻结,维护了专项资金的安全。

隽洪兴说:此次在吉林省高级法院及长春市中级法院曾介入纠正后,通化市中级法院再次冻结国家专项资金的行为,不仅损害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也阻碍了国家重点项目的推进,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安全隐患。如何在保障司法执行公正的同时,确保国家专项资金的安全与有效使用,如何让民营企业如何一心一意某发展,成为急待解决的问题。

相关部门将如何化解此次危机,我们拭目以待。(记者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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