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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银行:企业只是欠息30万就拍卖其资产被指趁火打劫!

 时间:2021-09-02 22:40来源:未知

本站讯 企业抵押资产价值两个亿,贷款本金1900万元,只是欠息30多万元,就将资产纳入不良资产打包转让?2021年7月8日,吉林省扶余市德卡时代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卡公司)突然从吉林日报上看到一条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这一看,不禁令其吃了一惊:吉林银行已经把其抵押的价值2个亿的资产打包处理给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两家正在公告转让!

针对此事,德卡公司负责人对记者说:“多年以来,我公司与吉林银行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一直按规定正常偿还贷款,目前已经累计偿还利息就达2000多万元,贷款本金1900万元,只是在疫情期间欠息30多万元。在这期间,我们曾经给吉林银行松原支行打报告要求展期,说明公司遇到资金周转困难,并且我公司有能力还款。2020年10月30日,吉林省高院判决我公司诉扶余市政府的官司胜诉,我公司申请执行对方欠款,长春市林区中院于2021年5月7日已经将2464万元执行款划转至该院账户,我公司要求吉林银行松原支行申请保全并划扣在林业中院的执行款,可是他们不同意。我公司向松原中院执行局打报告,要求给予协调,执行局不仅未给予协调还查封了我公司商业价值2亿的抵押资产。吉林银行于2021年7月8日将企业优良资产纳入不良资产打包出售发布公告。吉林银行怎么能不宣而战的转让我们的资产呢?这不是明目张胆的趁火打劫吗?”

据德卡公司提供的证据证明:该公司于2006年由扶余五大班子招商引资进入扶余,2007年与吉林银行松原松北支行签订贷款协议,用13026.12平方米的商业用房做了抵押。该资产位于扶余市商业中心,变现能力强,属于优良资产,实际评估价值在2亿元人民币以上。贷款协议签署后,吉林银行给德卡公司的授信额度是1亿元人民币,实际上仅从该行贷款1900万元,用于全额垫资建县医院,改善扶余基础医疗设施,解决当地就医难问题,县医院在2008年精装修投入使用,可扶余市医院欠款至今。

德卡公司称:由于受疫情影响,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再加上政府欠钱不给,因此,德卡公司多次向吉林银行提交情况说明和申请报告,请求吉林银行“可先行向政府申请保全,从德卡公司与扶余政府行政协议纠纷一案的执行款中扣划在贵行贷款的本金及利息(【2019】吉行终312号),保证利益不受损失。”

据介绍,就还款问题,德卡公司在多次向吉林银行打报告说明情况的同时,还曾经多次去吉林银行与其商量用扶余市政府的欠款顶账。万万没有想到的是,2021年4月22日,德卡公司突然收到松原市中级法院的执行裁定书(【2021】吉07执66号之一)和执行通知书(【2021】吉07执66号),法院查封了德卡公司用于抵押的房产。更令德卡感到震惊的是,7月8日,居然从吉林日报上看到了打包转让其抵押资产的公告!

公开的信息证明,由于受疫情影响,实体经济受到了严重冲击。为了扶持企业走出困境,2020年1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其中第一条第三款明确强调:“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

五部门的这一通知,令由于政府违约而处于困境中的德卡公司倍感温暖,看到了起死回生的希望。但是,吉林银行的做法,却让德卡公司感到被打了当头一棒,从头到脚的透心凉。德卡公司说:我公司自从签订贷款协议后,一直严格遵守协议,至今为止已经偿还利息2000多万元,公司有能力偿还,并不是资不抵债,只是暂时遇到困难。而且目前,德卡时代购物广场处在正常经营状态,入驻率达95%以上。只是因为疫情影响和政府欠款,我公司才出现资金周转的暂时困难。他们却直接查封了我们企业的价值两个亿的房产!而吉林银行松原支行更是令人不能容忍,在我们有能力还款、且仅仅是欠了30多万利息的情况下,就急不可待的将资产纳入不良打包转让企业的资产,这纯属是在坑害企业,想把企业搞破产,企图从中赚取暴利。这是公然对抗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营商环境的一系列政策,简直就是明目张胆的抢劫!

德卡公司还说:此外,我公司从吉林银行贷款1900万元后,按照规定可以转贷,可是吉林银行松原支行不给我公司转贷,每年都需要倒贷,仅搭桥费、评估费等费用就要花费40多万元,而且倒贷手续都得用两名专职人员跑半年以上,给企业经营造成严重影响,每次倒贷企业都得扒一层皮!

据悉,对于银行一些欺压企业的不规范做法,国家银监局已经开始整顿,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德卡公司称:我公司招商引资进驻扶余,为扶余全额垫资建设县医院、拆迁修路、改造两块棚户区,解决就业2000多人,上缴税款5000多万元,投资完成后遭到政府严重失信和严重违约,历时四年行政诉讼后才最后胜诉。只是因疫情影响,才出现资金周转困难,要求吉林银行松原支行给予贷款展期,吉林银行却坚决不同意。在我公司尚有资金还贷的情况下,吉林银行松原支行申请执行,松原中院直接将德卡公司商业价值是贷款金额10倍以上的资产查封,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同时还将抵押资产纳入不良资产评估、打包出售,实在是令人忍无可忍!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分类指导原则》第三条,我公司贷款应列为关注而不应纳入不良资产。吉林银行松原支行的做法是对企业的明晃晃的抢劫和对企业的猎杀,而松原市中级法院的执行部门也扮演了助纣为孽的作用。

日前,德卡公司已经向松原银监会和吉林银行省总行实名反映。我们期待着上级的公正裁决,以还企业良好的营商环境。对于本案,媒体将继续关注并跟踪报道。(记者王涛 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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